已确认!广东省“塑料限购令”将按此方式实施!
2024年10月29日
广东省新的塑料禁令于9月1日正式实施。9月21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为便于地方落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目录(2020年版)》,明确了相关限制细化标准、地域范围和时间节点。

塑料制品限制并非“一刀切”。
此前,根据系统治理、协调治理、源头减量、绿色替代的原则,省政府发布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意见》),该意见从塑料污染治理全过程出发,提出了相关任务和措施。意见一经发布,便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也指出,当前塑料污染治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落实主要责任、重点领域监测、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并提醒大家,《省实施意见》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9月1日为文件实施时间,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应评估实施情况,再决定是否修改、废止或继续实施。
与此同时,《省级实施意见》对不同类型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禁用和限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时限要求。各地应按相关时限要求执行,而非9月1日。例如,到2020年底,全省餐饮业已全面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这意味着自2021年1月1日起,全省餐饮业将全面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此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再次强调,《省实施意见》中提出的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禁售限用措施,是分阶段、分区域实施的,并非“一刀切”立即禁止。而且,分阶段、分区域禁售限用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只是塑料污染治理过程的一部分,更应重视生产、流通、替代、回收等全链管理。
